12年前挾少婦非禮策劃師囚20月

12年前挾少婦非禮策劃師囚20月

【本報訊】已婚少婦96年被色魔持螺絲批挾持入屋非禮,警方終憑色魔當年在單位大門遺下的兩個指模,確認一名疑因偷拍裙底而被捕的財務策劃師,就是當年的色魔。策劃師早前否認嚴重入屋犯法及非禮兩罪,堅稱當年任社福機構福利員時,曾拍錯門兼入錯屋。惟他昨在法庭突然改口,承認較輕的非禮罪。法官基於證據不足,判他另一罪脫,並考慮事隔12年,他在這期間一直奉公守法,做義工回饋社會,輕判入獄1年8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阮偉明宣判時指,被告在遇事主激烈反抗後,逃離現場,單憑控方提供案情,難以推定被告會否如控罪所指進一步圖強姦事主,故不足以將他定罪。

自行手淫後摸胸部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案發時正修讀社會學文憑課程,妻子剛小產,年老雙親又要他獨立供養,他在沉重壓力下,才會「能幫不自幫」犯案。被告現任財務策劃師,於過往12年一直積極做義工,協助邊緣青年、吸毒者及智障人士。他對罪行至今一直耿耿於懷,認罪後始能釋懷,獲妻子及12歲養女支持。被告聽到一半,感懷身世,與在場妻子一起痛哭。
案發於96年11月19日,30多歲已婚少婦下班,返回屯門兆禧苑寓所時,遭同𨋢現年47歲的被告吳志忠尾隨,以螺絲批挾持入屋。被告將事主雙手反鎖,蒙眼封口,自行手淫後摸其胸部,她極力反抗終將對方嚇退。被告在屋內大門的鎖頭遺下兩個手指模,惟警方一直未能破案。至去年4月,被告涉於中區以手機偷拍女生裙底被捕。警方進行指模分析後,證實被告指模與當年非禮犯的指模脗合,遂將他拘捕。被告自辯時訛稱當年到兆禧苑探訪一名老婦,但搵錯門入屋,致留下指模。
案件編號:DCCC8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