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竊悔疚保安潛宅還錢被擒<br>官斥違誠信 判入獄兩年

爆竊悔疚保安潛宅還錢被擒
官斥違誠信 判入獄兩年

【本報訊】在半山麥當勞道一豪宅大廈當保安員的中年漢,聲稱為欠債弟弟做擔保人還債,又要為升小學的孖仔交書簿雜費,入不敷支,暗中潛入一個女住客的單位,偷了6,000元人民幣。一個多星期後,保安員感內疚,再次潛入同一單位,打算歸還1,200元給戶主,卻吵醒了她,令案件曝光。保安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罪,判監兩年。
記者:黃幗慧

暫委法官文偉新昨判刑指,被告身為保安員,卻違反誠信,爆竊自己管理的大廈,加重案件嚴重性。
被告陳榮昌(44歲),沒有案底。代表他的律師求情稱,被告早年到內地工作時認識現任妻子,結婚後誕下一對現年6歲的孖仔。孖仔剛升讀小一,要交各式各樣的書簿、校服、冷氣等雜費。

女事主要求不要報警

律師求情又稱,妻子未能適應來港後的生活,出現精神問題,早前入院不能工作沒有收入,令月入只有8,000元的被告百上加斤。而被告替弟弟做貸款擔保人,弟弟失蹤,被告要每月還債4,000元,被告因為財困才犯案。
辯方又稱,受害女住客認為被告平時為人謙恭盡責,曾要求保安公司不要向警方舉報。
案情指,被告為麥當勞道11號的保安員。去年10月1日早上9時許,30歲獨居於中層一個單位的女住客胡政之,遭噪音吵醒。她往客廳察看,發現穿着保安員制服的被告正在客廳,雙手套着膠袋。被告向她解釋:「胡小姐,你後門冇鎖門,對唔住,我入咗嚟。」
胡及後記起9月家中櫃桶有6,000元人民幣不翼而飛,於是到保安公司投訴。被告承認事件,並委託保安經理替他還錢予胡。被告向警方承認於9月21日曾用膠索帶開鎖,潛入胡的單位,在櫃桶內偷去6,000元人民幣。及後感悔疚,再潛入單位打算償還1,200元時,遭胡發現。
案件編號:DCCC1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