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獨對盤問 被指態度欠佳<br>中二生報警控反黑探員毆打

校內獨對盤問 被指態度欠佳
中二生報警控反黑探員毆打

【本報訊】警隊再爆出屬下人員涉嫌濫權事件,今次的事發地點竟是校園,懷疑受害人是一名只得14歲的中學生。屯門可藝中學一名中二生上課期間被老師帶到接見室,獨自面對多名反黑組探員的盤問;一名探員指他態度欠佳,涉嫌拳打、掌摑及扯學生的頭髮。受傷學生事後即時到警署報案,案件已交由投訴警察課調查。
記者:陳沛敏

年僅14歲的浩然對本報表示,上月2日下午4時許,他在學校上課期間,姓鄧的男老師帶他到校內的地下接見室,約五名便衣探員早已在接見室外等候。老師留下他後離去,他只好跟探員入內,探員沒有出示委任證即開始盤問他,問他:「有冇跟人?」又向他查詢一名同學的背景,並叫他「收吓風」。

口供記錄頸部傷勢

浩然說,當時一名探員着他取出身上所有物件,他掏出銀包拋在桌上,探員不滿,指斥他態度不好,即向其腹部打了一拳,摑了他一巴掌和扯他的頭髮,把他摔倒地上。浩然爬起來後,探員說:「你知用乜嘢態度同我哋講嘢啦!」「你𠵱家知道我哋係反黑。」再盤問了一會,才讓他離去。
浩然離開學校後立刻自行到青山警署報案,警方為他錄取口供,拍攝記錄傷勢,並建議他到醫院檢驗,但浩然以時候不早為由未有到醫院。根據浩然提供的口供副本,警方當時記錄了他頸部有一道1.5厘米的傷口流血,左面留有紅印。
浩然說,雖然案件已交由投訴警察課調查,但他對警方已失去信心,「警察喺廣告度又話保護市民生命財產,現實都唔係。我希望投訴警察課查出真相,但警察查警察,會唔會包庇(自己人)我都冇乜信心。」警方發言人回應時證實,案件已轉交投訴警察課跟進,投訴警察課已聯絡投訴人了解事件,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現階段不便評論。
可藝中學訓導主任陳老師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該校向有與屯門區警方合作,就懷疑與罪案有關的事宜保持聯絡,警方曾於12月2日到該校向有關同學查詢,但警方調查完畢後,該學生並無向校方表示被警員毆打,該生報警後才通知校方。陳老師說,由於校方沒有在接見室內安裝閉路電視,無法證實學生曾否遭探員毆打,但為了解事件,已聯絡學生及家長,但該學生表示已報警,未有透露詳情。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出,一名中二學生事發後要即時報案,相信「屈差人」的可能性不大,要求警方秉公調查。

發生懷疑探員毆打學生的可藝中學。
資料圖片

反黑探員涉打中二生示意圖

1)上課期間,中二生浩然被老師帶往接見室,約五名反黑組探員在房外等候,眾人入房,老師留下浩然後離去

2)探員要浩然將身上物品全部拿出,浩然將銀包拋到桌上,被其中一探員指態度不好

3)該探員涉嫌打了浩然腹部一拳、掌摑他,並扯他頭髮,把他摔倒地上

4)探員盤問浩然後離去,浩然自行到青山警署報案

話你知
學童被問話 須有師長陪同

警方被未成年人士投訴濫權早有前科。一名12歲女童曾向警方投訴,六名反黑組探員到校內盤問她時,涉嫌行為不當、濫用職權及恐嚇。警監會去年9月稱關注事件,當時警方監管處長杜偉義承諾,會研究日後對16歲以下人士問話時,必須有家長或師長在場。
上述個案中,盤問女童的探員按程序邀請學校訓導主任陪同,但訓導主任選擇留在會見室外,後來卻以未能聽清雙方談話內容,導致女童的指控無法證實。警監會雖接納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結果,但提出警方向16歲以下學童問話時,須有家長或師長陪同才可進行,以確保學童權益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