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中港貨櫃車司機的梁先生,去年6月運貨沿經落馬洲口岸被海關截查時,發現貨櫃內藏有違禁冒牌貨品。受僱於運輸公司的他,堅稱對運送的貨品毫不知情,糊裏糊塗成為走私集團的「替死鬼」,現在更可能面臨最高入獄15個月的刑罰。
法例存在漏洞
梁先生昨日表示,貨櫃車司機向來不獲公司授權檢查運送的貨物,他被海關截查時,只知道車內是一些零碎雜貨,沒料到其中一小部份是違法冒牌貨品,包括名牌手錶、手袋、時裝及手機等,價值高達400多萬。他批評,海關執行《進出口條例》時,控方沒有檢舉責任,被告要自行舉證答辯。現在他被正式起訴,但貨物的貨主、送貨及收貨人,以及運輸公司均沒有被檢控,反映現時法例存在漏洞,貨櫃車司機容易成為走私集團的替死鬼。
協助梁先生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出,海關在05年時曾被議員質詢,當時海關指每年平均有逾400宗截獲貨車司機走私貨品個案,涉及的司機人數每年均逾200人,被定罪的比率高於90%,相信當中有不少貨櫃車司機的寃枉個案,他要求海關研究堵塞有關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