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指紋破案中案 警拘捕保險經紀<br>12年前圖姦少婦案開審

憑指紋破案中案 警拘捕保險經紀
12年前圖姦少婦案開審

【本報訊】美貌少婦96年放工返家時,遭色魔持螺絲批挾持入內,企圖強姦。少婦極力反抗,色魔最終知難而退。警方苦無線索追查,案件一直石沉大海。事隔12年,警方憑色魔當年在肇事單位大門遺下的兩個指模,確認一名疑因偷拍裙底而被捕的保險經紀,就是當年那個色魔,而他當年更在社福機構任職福利員。保險經紀被控一項嚴重入屋犯法及一項非禮罪,昨在區院受審。 記者:陳曉薇

控方指,這宗12年前的懸案,發生於96年11月19日。30多歲已婚女文員下班,返回屯門兆禧苑寓所,開門入屋時,遭同𨋢一名陌生男子持8吋長的螺絲批,挾持入屋。該名男子從背包取出膠索,將她雙手反綁,並用毛巾蒙住她的眼和口,然後令她「去梳化」。
她坐下後,從毛巾罅隙看見男子用手撫弄陽具半分鐘。該男子問其夫何時歸家,女文員訛稱丈夫很快回家,隱瞞丈夫正在外地公幹,又表示可以畀錢,要求不要侵犯她。怎料,男子不理,還脫外衣,意圖強姦。她在慌忙中衝向大門。被告向她撲前,伸手入其衣領,摸其胸部。她成功打開大門,失重心跌坐地上。男子急忙執起背包及毛巾離開。她自行鬆綁後報警。
由於賊人在屋內大門的鎖頭上,遺下兩個手指模,分別是左手中指及無名指,惟警方一直未破案。至去年4月,任職保險經紀的47歲被告吳志忠,涉嫌在中區以手機偷拍女生裙底被捕。警方替從無案底的他,套取指模分析,發現其指模與非禮賊的指模脗合,遂在被告就偷拍裙底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時,將他拘捕。據悉,被告已打甩偷拍裙底案。

木門指模可留20年

被告昨在表證成立後供稱,他於88年結婚,97年從「母親的抉擇」收養女兒。他於96年時在黃大仙東頭邨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任福利員,當年年初有位中風婦人致電叫他探訪,他便到其屯門兆禧苑寓所找她。當日他憑記憶上門,見該單位鐵閘已開,大門虛掩,有小童在門外玩耍。他自行入屋,走了五步,見到一名老婦從廁所出來,卻非他要找的人,便尷尬離開。他離開時曾撞過大門,相信因拍錯門留下指模。不過,樣貌標致的女事主供稱,她與丈夫於96年2月搬入肇事單位時,曾清洗大門,其後每隔一周便清洗一次,她與其母從未遇過有人搵錯門入屋。
警方指模專家鄭燕霞供稱,木門的指模若未經干擾或清洗,可保留10至20年。
案件編號:DCCC8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