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藥墮胎少女失血四成<br>女中醫非法處方 不認罪重囚38月

毒藥墮胎少女失血四成
女中醫非法處方 不認罪重囚38月

【本報訊】曾因非法管有毒藥被定罪註冊中醫,前年非法開墮胎藥給意外懷孕18歲少女,令她下體大量出血達四成,差點喪命。該案昨在高等法院審結,女中醫被裁定兩項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意圖促致流產罪成,被判囚三年兩個月。 記者:黃幗慧

事件發生於07年10月1日及9日,六男一女陪審員昨分別以一致及5:2大多數,裁定被告徐碧芳(59歲)兩罪成立。被告在90年因管有第一類毒藥,被判罰款2,000元,06年因管有第一類毒藥及抗生素,判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兼罰款5,000元。

為了金錢 知法犯法

暫委法官賴磐德判刑時指,涉案藥物沒有在港註冊,斥責被告知法犯法,但為了金錢,危害一名年僅18歲少女的性命。被告向少女開出藥物,但沒有警告她服藥後的反應,沒有指示她如服藥後出血應如何處理。少女在案發時身體極之虛弱,流失40%的血液,幸在家中的姊姊及時將她送院,否則有生命危險。
法官又指,若被告當初認罪,或可獲寬大處理,但被告不認罪,受害少女要在庭上憶述事件,公開自己的性生活。被告在緩刑期間再犯本案,反映刑罰未能起阻嚇作用,故本案判被告監禁三年,連同違反緩刑令,共判囚三年兩個月。
案情指,少女在07年9月意外懷孕,在男友安排下,10月1日到被告的屯門診所求醫,要求墮胎。被告證實少女懷孕40天,開了13粒藥丸給她。少女在8日後再向被告取藥,但仍未能排出胎兒。幾日後,少女再找被告,被告指她的胎兒不會再生長,再開藥給她。少女服藥後當晚,下體不斷流血,翌晨送院。藥劑師證實少女所服的藥是墮胎藥米非司酮。
案件編號:HCCC1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