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執行教學語言修訂方案,全港所有任教與英文有關科目的老師需達標,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宣佈,政府將撥10億元供在職中學老師進修英語;另設立每人5萬元獎學金「利誘」優秀的大學生修讀英國語文師資培訓學位課程,合資格者畢業後必須在中小學任教最少三年。
日後任教彈性班的老師必須達基本標準,即高考英文科獲D級或以上,或會考英文C級以上,或已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取得6分或以上。
供讀英文每年獲獎學金
10億元提升教師英語培訓為期五年(2010至2014年),為那些由母語轉為英語授課的學科教師提供所需的培訓及專業支援,並將為接受培訓的教師提供代課;當局另就英語延展教學的模式及效能進行研究,約有200間學校參加,預計需動用6.4億元。
孫明揚說,為吸引更多優秀的大學生修讀英文教育本科學位課程,特於2010至14年設立獎學金,他們可每年獲5萬元獎學金,名額50個,領取者畢業後必須在本地中小學任教最少三年,其中以小學為優先。
對於現職英文未達語常會規定指標的老師,局方將為他們提供學科知識及教學法的培訓課程,並提供代課教師,讓學校安排他們接受培訓。局方預計獎學金及培訓開支約3.1億元。
至於以往許多中中如培正中學,也常以「英文書、中文教」方法提升學生英文水平,孫明揚強調,新政後原則上不容許「英文書、中文教」,如果學校有自己一套,也需向教育局解釋清楚,然後交由教育局審批。他說因這屬非常規做法,即使現在沿用此方法的中學也要重新申請,但「你聽我咁講,多數都唔會批。」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說,若這些學校屬中文班,即使獲批,學校也必須標示清楚是中文班,不可渾水摸魚。
語常會主席田北辰認為將小學英文老師課時減至每周二十多節,讓老師有更多時間備課及進修,更能優化小學英文教學。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