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本港緊急救護服務需求有增無減,消防處承認有增聘人手的需要;但財經事務局卻踢爆,指消防處及保安局於06至07年度並沒向該局申請增聘人手,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對此表示不滿,要求保安局出席會議交代原因。
消防處處長盧振雄昨於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會議上指出,救護車的召喚到場時間未達標,是因為人手不足,有需要增聘人手。但財經事務局副秘書長甯漢豪在同一會議上披露,已將消防處申撥的資源交由保安局分配。但該局於06及07年度並沒收到消防處增聘人手的申請,保安局也沒有向他們推薦。該局上一次收到消防處申請招聘人手已是05年,當時處方要求增加231人,保安局並無作特別推薦,最後批出105人。
議員轟審批太官僚
另盧振雄表示,五年前政府要求所有政府車輛最少用滿七年後才可換車,若機電署檢查性能良好就要繼續使用,令部份救護車老化。他透露前任消防處長曾兩度發出公函,要求豁免救護車翻新使用,但未獲同意。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鄭家富批評,政府在審批消防救護資源時太緊及官僚,公民黨梁家傑說,紀律部隊中只有消防處需要翻新舊車使用,感到意外。該委員會要求保安局局長出席聆訊交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