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參與聯署 要求更正不果恒隆澄清 挺董事禁售

無參與聯署 要求更正不果
恒隆澄清 挺董事禁售

【本報訊】港交所(388)延長上市公司董事禁售期爭拗,形勢或有變。一眾華資地產商上月底與約200間上市公司,聯署發出公開信反對新例實施,但有份聯署的恒隆地產(101)及恒隆集團(010)昨澄清一直支持新例,沒有參與聯署行動。在諮詢期間反對新例的香港會計師公會亦轉軚支持。 記者:高淑嫻

恒隆昨發出新聞稿澄清,沒有參與聯署行動,上月29日在報章公開信見到恒隆名字,已三度要求負責的公關公司澄清及更正,但對方至今未有任何行動,故自行澄清。
恒隆執行董事吳士元接受查詢時強調,公司一直支持實行新例(董事由截數日至公布業績期間不能買賣股份),禁售期長短其實掌握在上市公司手上,只要盡早公佈業績,禁售期便縮短。而且,董事本身根本無需要炒賣公司股票。恒隆對新例的看法明顯有別於其他華資地產商,吳士元對此不以為然,強調恒隆有自己立場,新例亦符合國際市場需求。

會計師公會轉軚支持

不過,上市公司聯署公開信行動統籌小組發言人回應稱,是次聯署獲恒隆一名高層人員向行動統籌會成員的口頭同意,只是未獲恒隆方面書面通知。
香港會計師公會雖然在諮詢期反對實施新例,但會長PaulWinkelmann昨表示,新例經過逾10個月諮詢,並延至4月推行,實在難以推倒重來,這反而會嚴重損害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他狠批,本港上市公司刻意在限期尾段才公佈業績,這並非核數師責任,因入數審計進度,主要視乎兩方面合作,企業本身亦應該增加入數計價的科技投資金額。

證監:續與港交所商討

該會行政總裁張智媛補充說,新例雖未能完全杜絕內幕交易,但已是目前唯一打擊方法。新例有助推動上市公司更早派發成績表。若港交所能落實縮短中期和全年公佈業績的期限,董事禁售期可由7個月減至5個月,屆時便可平衡投資者知情權及董事利益。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圖)昨出席一個午餐會時則釋出善意,指證監會將繼續研究新例,並會考慮之前未有考慮的新因素,再與港交所商討。韋奕禮強調,延長禁售期並非單單針對內幕交易,而是因為股東和董事所接收的公司訊息不同,新例可促進更為公平的股份買賣環境。
據悉,上市公司打算於新例實施前低調斡旋,盼有轉機,主要由前創業板上市委員會主席兼鷹君(041)主席羅嘉瑞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