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貨倉工人聲稱為供養患病父母,又要在經濟上支援女友一家,入不敷支,遂以信用卡透支及向財務公司借貸度日。惟債項越滾越大,遭收數公司施壓還債,結果在元朗區兩日內三度打劫鳳姐。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搶劫罪,判監6年。 被告陳志安(29歲)承認於去年5月13及14日,三度藉詞嫖妓,亮刀劫去三名受害鳳姐共2,200元。警方巡查遊戲機中心時截查被告,並搜出利刀。 案件編號:HCCC2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