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愛醫院門外病人失救事件的死者遺孀,昨日決定委託律師去信醫院管理局,追問對方是否願意承擔事件中的法律責任。一直協助死者家屬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若醫管局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死者家屬就能夠盡快與醫管局研究賠償方案,「可以減少好多不必要嘅工作同開支。」
陳偉業昨日透露,死者遺孀昨日決定委託一名曾於法律援助署工作逾20年、曾處理多宗醫療失誤的律師。
問醫管局責任
他稱,在正式入稟向醫管局索償前,先去信詢問對方是否願意承擔今次失救事件中的法律責任。「院長都已經公開講過話會承擔責任,但醫管局又會唔會承認呢?」
陳偉業指出,死者遺孀此舉是想減少雙方就事件所需的法律開支,死者家屬亦會在下周申請法律援助,「如果大家早啲傾掂責任問題,雙方律師的開支都會減少好多」。
陳相信,醫管局即使答應賠償,相信金額亦不會太大,預計包括死者作為家庭經濟支柱,離世後導致的家庭收入減少金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