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華業主被追款619萬

新文華業主被追款619萬

【本報訊】商廈市道不振,印尼財團DeMonsa數月前撻定的尖沙嘴新文華中心A座8樓全層,引發單位連環撻定。單位最後重回原業主,即活躍尖沙嘴商廈的董姓投資者手上,該業主卻遭首名外籍買家入稟高院,要求退還618.7萬元非定金支出及相關費用。

首名買家稱屬非定金

入稟狀指,原訴人是823InvestmentLimited,該公司董事為一名外籍人士,07年11月以約1.24億元向偉粵投資有限公司,購入尖沙嘴新文華中心A座8樓全層。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偉粵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為董志強及其他有關人士。據臨時買賣合約列明,買方須於07年11月支付合共約1237.5萬元定金,及在07年12月時繳付部份樓價約618.7萬元。原訴人準時在限期前,向業主付清全部款項。
由於823InvestmentLimited未有在08年9月17日限期前完成物業交易,業主可沒收定金。該外籍人士買家現入稟追討一筆非定金支出金額為618.7萬元,以及利息和其他費用等。
資料顯示,董姓投資者07年將上址售予823InvestmentLimited,一日後極速以約1.33億元摩售予資深投資者尹柏權,半年後尹柏權再以約1.36億元摩出,由DeMonsa接貨。但DeMonsa最後未有完成交易,其他買家亦不欲上身,物業輾轉重回董姓投資者手上。
案件編號HCA2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