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老多病的7旬婦人,為貪區區500元車馬費,遭女雀友介紹的騙子利用,叫她假扮死人,兩度持假身份證到律師樓辦理手續,圖侵吞去世一年的隱世富婆兩個舖位,時值達3,900萬元。婦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暫准保釋至本月20日,待取閱背景及感化官報告判刑。
記者:陳曉薇
被告趙瑞仙(74歲)原被控兩項欺騙罪,昨獲控方撤銷其中一罪,指她於另一時間,以相同手法騙取陳兆明袁燿彬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
往律師樓出示假證
案情指,陳月好自67年成為深水埗大南街及中環機利文街兩個舖位的業權持有人,她於05年7月身故,被告與陳非親非故。據辯方稱,被告於06年5月在酒樓與麻雀友「蔣太」飲茶時,蔣太介紹一名男子給她認識,她為500元車馬費,便聽對方指使冒認陳月好,在文件上簽名,復於06年5月8日跟隨該男子到袁錦雄張志偉律師行,出示一張假的陳月好身份證,指示律師準備出售上述兩個舖位。
事隔一星期,被告再跟該男子到律師行,由律師的秘書協助草擬聲明,澄清她已遺失兩舖的樓契。律師樓其後於同年6月收到入境處就查核陳月好身份證的回覆,證實被告所持的為偽證,可惜兩人已逃之夭夭。警方於07年6月在被告家中將她拘捕。
警暫未起訴其他人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高級督察譚文海昨指,被告與涉案男子甫上律師樓,便稱遺失樓契,已惹起律師生疑,要她交出身份證到入境處查核。及後發現假證除了中英姓名為陳月好,其餘資料均屬被告所有。譚又指,案發時兩舖為陳月好遺產管理人持有,已有買家接貨,只是未完成交易,警方相信被告非主腦,暫未起訴其他人。
辯方昨指,被告過往有兩個聚賭案底,她失婚,子女分開居住,十多年來,她每月僅靠2,000多元綜援維生,她的膝蓋及心臟均有毛病,左耳完全失聰,當天僅為500元而犯案,取款後即時往診所求醫,望求輕判。
案件編號:DCCC7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