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一名「爛酒鬼」為一世免費有酒飲,寧將自己的公寓賤賣給酒吧老闆。醉死後,「爛酒鬼」親屬提出訴訟,最終法院裁定契約無效。
希臘媒體報道,這名男子欠下酒吧老闆900歐元(9,713港元)的酒債,於是賤賣家當,為求換取一世有酒飲。酒吧老闆當然樂於接受,以6,500歐元(70,236港元)就買下男子市值3.3萬歐元(356,399港元)的公寓。兩人簽下契約,雙方同意男子可免費住在公寓至死,酒吧老闆則會免去他的酒債兼免費向他一世供酒。
各得其所,但男子在簽定契約後四年逝世,他親屬認為契約不合理,告上法庭。法院認為酒吧老闆利用男子的弱點簽下契約等於欺騙,所以宣判無效。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