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爸爸。一連串急速的呼喚聲,由遠至近把我從熟睡中弄醒。面前站立着一位容貌俊朗的青年。是誰,我問。老爸,兩年後媽媽將誕下我,我是你兒子。那自稱我兒子的青年說。
這麼晚了,你來找我幹嗎?
爸,心中鬱悶的我從未來回到今天找你,是想讓你知道,在我身處的二○二六年,如我這般只有初中學歷的青年,不管怎麼努力去找工作都找不着,沒有僱主肯聘用我們。其時青年勞動力的失業率很高,年均在百分之十五以上。
我們家怎麼會有像你這般不長進的孩子呢?找不到工作肯定是因為像你這般的青年人吃不了苦,而不是僱主不願提供工作機會吧。可知道你那只有小學程度的爺爺,二戰後隻身從內地來港,身無一文,僅憑雙手,由修車學徒開始,經過不懈的努力,終能擁有自己的汽車修理店。流着我們家族血統的你,為甚麼那樣不爭氣,還怪僱主不給你機會?
爸,你錯怪兒子了。找不到工作可不是因為你兒子我不願捱苦,不肯拼搏。而是因為在你身處的二○○九年,政府推出了一項新政,扼殺了像我般低學歷青年的就業機會,把我們都推進了長期失業的無底深淵。
那新政到底是甚麼?我問。
爸,我們這些低學歷兼沒有甚麼工作經驗的青年,為獲得工作從而累積經驗,往往願意接受較低的工資。由於工資低,僱主一般也願意聘用我們去從事一些比較簡單不怎麼需要經驗的工作。可是政府在二○○九年透過立法強行把工資定在高於市價的水平。立法後,僱主為免違法,就索性不提供那些為低學歷兼工作經驗淺的青年而開設的工作崗位了。在這情況下,即使我跟爺爺一樣那麼肯拼,那麼努力,那麼上進,可是惡法比人強,是怎樣也不會打開一個新局面來吧?
兒子,別胡說。為最低工資立法,目的在「保障勞工免受不合理剝削」(二○○八年施政報告,段六十六),你應該感激此法才對。
爸,這樣想吧。初抵香港的爺爺到已故演員吳楚帆四弟吳鉅源在告士打道開設的修車店打工。學師期間爺爺不但沒拿薪水,還要付伙食費。爺爺甘願接受這看似被老闆「剝削」的「負」工資,因為他心裏明白,教育水平低的他要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條件,關鍵不在於眼前工資水平的高低,而在於覓得一個從社會底層向上爬升的機會。受聘於吳鉅源的修車店就為爺爺提供了這麼一個機會。在爺爺的字典裏,找不着「被僱主不合理剝削」這一條。
爸,你試想一下,在爺爺的年代假若最低工資法已存在,爺爺是絕不可能擁有他今天的成就吧?最低工資扼殺我們青年人對未來的期盼,沒有這對未來的期盼和實現這期盼的機會,我們活着還有意思嗎?為取締那缺乏明確定義的所謂剝削行為而拿走了低資歷青年向社會上層流動的唯一階梯,值得嗎?
語塞的我低下頭,忙於考量如何體面地向兒子解釋老爸錯怪了他。可當我再抬頭,那俊朗青年已不在了。
當天下午,給我所屬那選區的立法會議員寫了一封信,信的開頭是這樣的:「尊貴的立法會議員,這封信是為我兒子那一代青年人寫的,他們囑咐我給你寫信,希望你在考慮是否支持最低工資法案時,好好地去想一想,這惡法一經通過,將為年輕人的未來所帶來的無情打擊……」
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