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指引不清 國泰認疏忽

退票指引不清 國泰認疏忽

今年11月底至12月初,泰國政局動盪,曼谷機場更一度封閉。國泰航空特別為已購買11月26日至12月10日期間機票的旅客,提供豁免退票手續費。惟因國泰未於中文網頁上註明在網上申請退票的客人,須於12月10日前致電另一電話辦理退票,有旅客不知時限而逾期辦理,被扣手續費。經本報跟進,國泰承認疏忽,並安排退回手續費。
陸先生早於11月時便已透過國泰航空網頁訂購兩套前往曼谷的來回機票,分別於12月6日及9日出發。他於12月3日到該公司中文網頁瀏覽時,發現可獲豁免退票手續費,便即時在網上申請退票,並接獲國泰回覆電郵確認申請,及要求他致電24小時電子服務中心辦理退款手續。

退還退票手續費

陸先生於同月23日致電該公司跟進,卻獲悉經網上申請退票後,必須於12月10日前辦理退票手續,才可獲豁免;逾期將按原有規定,徵收每套機票600元退票手續費。他忿言:「我喺網頁同回覆嘅電郵上面都見唔到有退票期限!𠵱家竟然話我過咗期限無得豁免,兩套機票收我合共1,200蚊手續費,好唔公道。」
國泰航空回覆,經了解後,發現英文網上的條文清楚註明退款期限,而中文網上的條文則遺漏了這一項。該公司已即時修改中文網頁,並安排盡快將手續費退回陸先生。
檔案編號﹕12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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