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Moiselle主席炒嘉亨灣失利撻定 更私下出租單位<br>查良鏞女兒遭入稟收樓

夥Moiselle主席炒嘉亨灣失利撻定 更私下出租單位
查良鏞女兒遭入稟收樓

【本報訊】樓市07年熱炒,上市公司慕詩(Moiselle)國際主席陳欽杰夫婦,夥拍查良鏞(金庸)女兒查傳訥及其夫婿,在07年底向恒基地產,購入西灣河豪宅嘉亨灣一個面積逾1500平方呎單位,並與恒地協議只作自住。不過,當單位去年10月到期完成交易時,買家放棄購入單位,更被揭發私下將單位出租。恒地於是入稟高院,要求收樓,及向陳欽杰等人追討租金收入及其他費用,涉及逾20萬元。 記者:林志光、朱連峰

陳欽杰昨晚接受本報查詢時承認,由於不看好後市,決定撻定離場。他說:「07年嗰陣幫佢(恒地)以先住後付方式,買咗兩個單位,一個呎價9,000幾蚊,已經完成交易。至於呢個單位,因呎價成1.3萬蚊,貴咗幾千,既然買嚟投資,又覺得買貴咗,咁舊年要成交時,睇唔好個市,咪唔要囉。咁𠵱家(樓價)普遍都跌咗兩、三成,而且個勢會繼續向下,亦證明當時嘅決定係啱」。
他指出,已為租客在該屋苑覓得另一單位,待租客搬離後,便即交還單位予恒地。此外,陳欽杰表示,他們購入的另一個單位為同座34樓D室,但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單位僅由查傳訥及吳維昌持有,並沒有陳欽杰的名字。

恒地未有追差價

至於恒地為何只收回單位,而未有向買家追差價,有恒地職員表示,恒地主席李兆基比較有人情味,不想將買家趕盡殺絕。
代理表示,陳欽杰及查傳訥等購入的嘉亨灣單位,現市值較07年10月購入價,下跌逾15%。
根據入稟狀,原告為恒地旗下溢匯國際有限公司,首被告為卓富2000有限公司、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分別是朗盛香港有限公司,和AnthonySneed及劉璇叡。
原告07年10月與首被告簽訂買賣協議,以1,876.8萬元售出嘉亨灣3座59樓A室予首被告,訂明完成交日期為08年10月2日,首被告獲准在07年10月29日至08年10月1日期間入住該單位,並不能在不知會及未得恒地同意下出租單位,否則恒地有權收回單位。卓富2000股東及董事為陳欽杰及徐巧嬌夫婦、查傳訥和夫婿吳維昌。

查傳訥(左)甚少與父親查良鏞及母親一同露面。圖為00年他們一同往中環晚膳。

慕詩國際集團創辦人陳欽杰與妻徐巧嬌是炒樓老手。 《壹週刊》圖片

未有依期完成交易

然而,首被告最終未有依期完成交易,又欠交去年11月及12月份管理費、和去年第四季差餉及地租,涉及金額12,593元。恒地同時更發現單位已租予次被告朗盛香港有限公司,租客為AnthonySneed及劉璇叡,劉氏為朗盛公司董事。
恒地由去年10至12月多次去信上述三名被告,要求交回單位不果,最後要入稟高院收樓,並向首被告追討上述12,593元費用以及由今年1月至收回物業止的管理費和差餉及地租。又向上述三名被告追討去年10月至12月所涉的19.5萬元租金,以及由今年1月至收回物業止所涉及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