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強被追債327萬

林偉強被追債327萬

【本報訊】身兼離島區議會主席及鄉議局副主席的林偉強,與三名生意夥伴於02年任擔保人,向財務公司借貸至今未清還,昨遭財務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約327萬元欠債。林偉強昨對本報指,當年遭人騙他合作投資,他發現合作有問題,已即時退出,並報案求助。林強調「做得擔保人,我有責任承擔番嘅」,表示會與財務公司商討,支付他應繳的一份。
原告江庫財務有限公司,被告分別為林偉強、曹大衛、鍾添發及凌錦聰。入稟狀指,原告於02年5月向銀聯發展有限公司借出100萬元,承諾會於半年內一次過還款,4名被告為擔保人。原告一直追討欠款,但銀聯至今僅還了5萬元,並於07年5月解散,累積欠款達327萬元,原告遂興訟向4名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27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