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勞工及工會在金融海嘯影響下,先後作出了多次罷工。市民反應不一,但一般前提是以不影響大眾的權益及日常生活為主,倘有一點影響,支持就會減弱,嚴重的更會表達不滿。
其實,香港勞工是很可憐的一群,在過去港英時代,殖民政府沒有灌輸「勞動三權」的權利義務還可以了解;現在香港的宗主國是由號稱為人民服務、維護勞工權益的政黨執政。十年來沒有人倡議過勞工的基本權利,勞工或工會團體發起罷工,也從來沒有得多數市民的支持與諒解,充其量只有民主派及左派工會的支援。
我們檢視一下香港現時勞動三權的狀況。「勞動三權」一般係指團結權、集體協商權(或稱團體交涉權)與爭議權。其具體內容為:組織工會或加入工會的「勞工團結權」;與僱用者交涉有關勞動條件訂立勞動協約的「團體交涉權」;勞工爭取主導地位以罷工、怠工、圍堵等各種團體行動,對資方施壓的「團體行動權」。
香港工會在公司之成立及運作多少已受到無形的牽制,或多出現平均的各方工會,即左派及右派工會同時存在,這即反應了表面上有團結權,但起不了團結的力量。集體協商權基本上是存在的,但資方與勞方處於不對等的地位(與多數國家或地區相似),故才有第三項的爭議權(即施壓的行動權)。在香港要發動罷工、怠工或圍堵等行動,多得不到市民的支持及諒解(恐怕影響一般日常生活之便利性),兩派工會不能一致行動,員工深怕公司在工業行動後會秋後算賬。故香港工會團體採取工業行動多是逼不得已,又或是走投無路。而且,勞工爭取主導地位的罷工、怠工或是圍堵等行為,從來都是最後的手段,一定會對社會產生不便,以迫使資方妥協或讓步。
作為香港的一分子,或是勞工僱員的你,是否須改變一下想法及立場,給予罷工、怠工的工人及團體多一分的支持與鼓勵,至少可以做到不反對吧。
李志明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