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6歲運輸公司東主楊德祥上月20日在明愛醫院門外,心臟病發猝死,其兒子昨諮詢律師意見後,決定向明愛醫院展開訴訟,追討賠償。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引述代表律師指,明愛醫院在事件上有醫療失誤,法律上已具有訴訟基礎,會協助死者家人申請法援。明愛醫院明日會就事件向醫院管理局呈交報告,據悉,報告中未有交代責任問題。
將申請法律援助興訟
陳偉業指,已陪同死者兒子向事務律師及大律師諮詢意見,大律師指明愛醫院拒絕提供援助,有醫療失誤成份,在法律上已具有訴訟基礎,死者兒子已委託大律師展開訴訟程序,要求明愛醫院賠償,金額有待計算。他透露,楊先生或會以其母親的名義提出訴訟,現需數星期搜集資料,屆時將會協助他們申請法律援助。
死者兒子楊先生表示,向明愛醫院提出訴訟是為父親討回公道、及保障母親日後生活。他指,父親是家中經濟支柱,雖然現時母親的生活未受影響,但要為她日後作打算。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有信心可成功申請法援及獲得勝訴。
明愛向醫管局交報告
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將於明日向醫管局總部呈交報告,報告主要描述當日事發經過,向公眾交代案發每個情節,並附有插圖、平面圖及街道圖參考。醫管局接獲報告後,會再呈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醫管局亦計劃明日向公眾發表報告。
但據悉,報告未必交代責任誰屬,按以往醫管局處理醫療事故的程序,調查的第一階段主要針對事件本身,如指引有否漏洞等,故明日醫管局未必會交代是否有人需要接受處分,責任問題稍後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