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門口有人派宣傳單張,加送原子筆,吸引很多人拿取。有個阿婆看也不看,她覬覦的是原子筆。拿過後未幾回頭再拿。但人家只給傳單。阿婆不忿,喃喃自語:「咁都俾佢認出?」
旁觀的我失笑──當然認出來。第一,貪心的人有樣睇;再者他們是差人,當然眉精眼企。
「吓?差人?」
「沒留意他們胸前掛了名牌嗎?你不知這是什麼單張?」
阿婆無奈跑掉了。街頭有人派紙巾贈品免費報紙,她一定得償心願滿載而歸,但不敢貪差人的便宜吧。看看單張,老生常談的「提防小手」,提醒「遠離視線易招損,財物切記要隨身」之類。原來是「防止罪案辦公室」的行動。
一向覺得政府電視宣傳片有點低智,當觀眾是兒童,表情動作口號都似ETV。傳單亦很一般,不過原子筆有拉頁,是全港銀行卡務中心電話,勸你冷靜即時聯絡,這個較實用(但不想用)。
兩位警方人員為親民(?),形象很普通,一位像阿叔,一位似師奶,眉目精明但頗為內歛。警亦如此,賊更未能一眼看穿,忠奸正邪難辨,就在身邊,防不勝防。不過扮成「小市民」偷竊,還不及明搶恐怖。在鬧區已陸續發生當街強搶手袋即逃事件。歲晚是亂世,還來「文」的?當然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