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爾街日報》報道,36家內地外資銀行聯署呈請書,要求中國政府延遲推行12月中宣佈的《對境內銀行支付海外貸款利息扣繳所得稅》措施,認為該措施將加劇全球金融危機對銀行帶來的衝擊。
消息指,呈請書由花旗銀行牽頭,包括滙豐控股(005)、渣打集團(2888)及東亞銀行(023)在內地子公司等合共36家銀行聯署。該份呈請書指,海外貸款利息所得稅對境內的外資銀行造成沉重負擔,有關稅項徵收日追溯至今年1月1日。
須繳10%所得稅
滙豐及渣打銀行接受本報查詢時,對有關報道均不予置評。據接近消息人士證實,該封聯署呈請書確實存在,不過事件目前正處敏感時刻,不能進一步透露當中細節。
內地國家稅務總局12月12日發出公告,境外機構向中國境內銀行收取的貸款利息,須繳納所得稅。按內地目前所得稅稅制,該項利息所得稅稅率為10%,但與內地簽訂了稅收協定的香港等地機構,只需按7%稅率納稅。
中資銀行受影響微
由於中資銀行在內地擁有龐大存款基礎,對海外貸款業務依賴程度較外資銀行低,即使同樣要為海外貸款利息繳納所得稅,受影響相對輕微。據悉,安永會計事務所在今次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並為該呈請書撰寫說明信,計及海外貸款利息所得稅及近期銀行營業稅調整措施,銀行業今年可能額外繳付10億元人民幣稅款。
目前內地利率高於海外水平,外資銀行從海外吸納資金,成本較從內地吸資低,由於香港是中國境內銀行的主要境外融資來源地,徵收海外貸款利息稅,可能削弱中港兩地間資金的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