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高空擲物遭官訓<br>「唔好逼自己走上不歸路」

女教師高空擲物遭官訓
「唔好逼自己走上不歸路」

【本報訊】抑鬱女教師曾因報讀課程後發覺時間重叠,毀壞寓所外警鐘洩憤,獲准守行為了事;詎料事隔半年,她又稱未能得到心儀教席,一時不開心,連續兩日將瓷杯及膠瓶拋出寓所窗外。女教師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度高空擲物,裁判官郭啓安斥責她身為老師,行為不負責,要求她正視自己的心理問題。
已遭還柙兩星期的33歲女被告方迦琳,昨日獲准保釋外出,至下月12日等候感化官報告判刑。
裁判官表示,雖然精神科專家報告指被告沒有留院治療的需要,但她有自殺傾向,曾經衝出馬路圖被車撞,情況令人擔心,要求被告正視問題,「唔好逼自己走上不歸路」。

「你係大人唔係細路仔」

裁判官續指,被告身為大學畢業生及教師,擁有大好前途,但其不負責行為影響社會公德和安全,令人惋惜。被告曾要求不要留案底,裁判官回應稱「你係大人,唔係細路仔,況且法庭都冇酌情權唔留你案底」。
案情透露,被告於本月13日、即旺角發生天降鏹水彈傷人案的同一日,在橫頭磡邨2樓寓所將瓷杯掉到街上,翌日又將膠瓶拋下樓。保安見狀報警,警員上門拘捕被告。她於求情時表示,本想任教小學,卻無奈只能覓得中學教席,一時不快犯案。
被告早於今年7月已因三度刑事損壞寓所外的警鐘,被法庭頒令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KTCC8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