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Monsa反擊向業主追定

DeMonsa反擊向業主追定

【本報訊】去年在本港物業市場狂掃貨的印尼財團DeMonsa,早前因撻定遭業主入稟追討,其於今年初購入的中環美國銀行中心單位,也因撻定而遭業主殺定,但DeMonsa今次來個大反擊,以物業樓契不清晰為由踢契,入稟高院向業主要求追回所有定金及雜費。

指樓契不清晰

資料顯示,原告人DeMonsa今年初以1.38億元,向豪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購入美銀中心37樓1至5室,呎價逾2.1萬元,惟DeMonsa最終未有如期完成交易而遭殺定。DeMonsa前日入稟高院,指有關物業樓契不清晰,向豪銘追回1380萬元定金,及8.69萬元雜費。
金融海嘯令本港樓價大跌,促使在高位入市的投資者選擇撻定。DeMonsa去年購入一批豪宅單位,部份因未有如期完成交易,包括薄扶林貝沙灣3個單位,先後遭業主入稟追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