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天的閱卷和評議,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在今日凌晨1點52分左右終於對外宣佈對二度陳水扁收押抗告案作出裁定。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17頁的裁定書,合議庭今天28日公告裁定,原裁定撤銷。」案件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審。台北地院最快今天傳訊扁到庭,決定是否收押。
溫耀源指出,合議庭決定把台北地院無保釋放扁的原裁定撤銷,並指出特偵組有抗告權。溫指出,扁涉案嫌疑重大,有逃亡的可能,扁身邊的國安人員並無法防止扁逃亡。台北地院原裁定指扁家海外巨額財產不是扁的名義所有,就認為扁沒有逃亡之虞,並不妥當。此外,合議庭亦認為,扁有串證以及影響其他被告和證人的可能性。
台北地院最快今天傳訊扁
由於扁犯罪事證龐雜,台高等法院法官審理、評議逾36小時的審議,原本在今晨1時左右公佈裁定結果,其後又將時間押後到1點52分才對外公佈裁定結果。
本月12日起訴到台北地院審理的扁家四大弊案,原由親扁的審判長周占春的合議庭審理,台北地院依「後案併給前案」的原則,日前併給審理吳淑珍國務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高院將扁收押案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將由蔡的合議庭處理。台北地院最快今天傳訊扁到庭,決定是否收押。
特偵組為證明阿扁有串供、滅證之嫌,在抗告書中再提出鐵證,指出在9月25日於扁家搜索時,發現高檢署追查國務機要費案的機密公文,這些公文上,詳列涉及洗錢案的25人名單及身份證號碼。特偵組懷疑有公務員為阿扁通風報信,將控方偵辦進度全通報阿扁。
陳水扁一旦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要「回籠」(即收押),由於早前收押阿扁的台北看守所的忠三舍46號房及其囚衣編號2630,至今仍未有人使用,看守所稱不排除一切照舊沿用。法務部早前亦決定從明年起,被收押者每人每月加菜錢500元(新台幣.下同),每餐從平均19元調高到22元,阿扁回看守所後,吃得將比以前好。
台灣《蘋果日報》
特偵組抗告事件簿
11/11 特偵組傳喚陳水扁到案,並在問訊後,申請收押扁
12/11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扁
12/12 特偵組和台北地檢署同步結案,起訴陳水扁、吳淑珍等22人
13/12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扁無逃亡串證之虞,裁定扁無需要交保證金,獲准保釋候審
16/12 特偵組第一次提出抗告
17/12 特偵組抗告成功,台灣高院將案件發還台北地院重審
18/12 台北地院再判扁無保候審
26/12 特偵組第二次再向高院提出抗告,並請高院自行裁定
28/12 台灣高院將案件發還地院重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