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監管機構提出延長董事禁售期至每年最多7個月,據悉其中一個原因,是希望上市公司會為縮短禁售期而盡早公佈業績;對於有企業以會計審核需時為藉口反對新措施,有資深會計師指,拖至4個月到期才公佈全年業績,是本身入數制度問題,與會計師行辦事模式無關。
中小企遲入賬阻核數進度
他指部份中小型公司會計系統不清晰,入賬較遲,數目要再審查,核數師想早日完工也難。如果香港每間機構像美國般奉行最佳守則,理論上每年1月中已可核數,「全球最大超市沃爾瑪去年收入近3800億美元,今年2月17日都可派成績表,香港公司規模細咁多,點解唔可以早啲?」
不過,亦有業內人士稱,由於很多企業都是以12月底作年結,而大型會計師行會優先處理大公司的核數工作,故間接令中小型公司要延至較遲才能公佈業績。被問及四大會計師行有否「先做大客」生意的習慣,該資深會計師回應指,會計師樓一般不會厚此薄彼。
立法會前會計界議員譚香文指上市公司規模較小,並不等同會計師行會較遲處理,主要視乎入賬和核數程序而定。她批評石禮謙等議員反對延長董事禁售期,是為大商家大財團發聲,對小股東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