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愛護子女,就算作自我犧牲也在所不惜,但日本卻有一名不一樣的媽媽,竟然迫15歲女兒賣淫,目的是要用女兒的肉金來支付流動電話費。和歌山法庭前天(周四)判處這名母親入獄三年半和罰款10萬日圓(8,563港元)。
據案情透露,案件發生於今年2月,37歲婦人與47歲丈夫合謀,強迫就讀中三的女兒賣淫,帶她到和歌山市一間酒店跟嫖客交易,肉金為12,000日圓(1,027港元)。
婦人迫女兒賣淫,原因是她嫌手機電話費太昂貴,決定要女兒賣淫賺錢幫補電話費。
法官在判刑時痛斥婦人不負責任,當女兒是搖錢樹,一手毀掉女兒的貞操,令她身心受創,「她就只有你一個媽媽呀,你實在太過份了」。
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