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麗城花園昨發生家庭暴力事件,一名脾氣暴躁男子在家中與妻子疑因感情問題口角期間,突然從後向妻揑頸襲擊,以及聲言要攬着妻子跳樓同歸於盡,幸女事主及時掙脫及報警。警員到場以拘捕男戶主,女事主則拒絕送院。
現場為青山公路625號麗城花園三期第7座一單位,女戶主姓黃(36歲),其丈夫姓羅(44歲)。據悉,男戶主脾氣暴躁,經常因小故與妻口角,男女戶主近日感情出現裂痕。
昨上午11時許,黃女與丈夫在家中一言不合吵架,雙方吵至面紅耳熱之際,羅突然情緒激動,從後向她揑頸施襲,並聲言攬着她跳樓同歸於盡;女事主掙脫丈夫揑頸雙手後報警。
警員持盾牌登樓
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一度派手持盾牌警員登樓戒備,但警員及消防進入單位時,見男女戶主在單位內已情緒平復,女戶主證實無恙及沒有受傷,她拒絕送院檢驗。警員調查後以涉嫌刑事恐嚇將男戶主拘捕帶署,經調查後他准以1,000元保釋候查,明年1月返警署報到。
日前律政司公佈新修訂的《檢控政策及常規》,要求檢控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時,要充份考慮受害人和兒童的安全,一旦決定作出檢控時便要從速處理,因為若案件延誤,或會令受害人感到忐忑不安,或令他們承受風險,以及不願作證或難以清楚記憶事發經過。新修訂的《檢控政策及常規》,將於明年1月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