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勒巷縱火案押後訊

寶勒巷縱火案押後訊

【本報訊】97年尖沙嘴寶勒巷釀成17死13傷的卡拉OK縱火案,遭通緝11年的疑犯蔡錦輝,被控謀殺罪,昨解往觀塘裁判法院再度提堂。控方庭上透露,警方安排的認人手續中,兩名證人認出被告;並要求將案押後,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3日,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神情冷靜

報稱無業的被告蔡錦輝(33歲),昨神情冷靜,其代表律師沒有作出任何投訴或申請,亦不反對將案件押後。被告於上周五由內地公安移交本港警方,控罪指被告於97年1月25日,在尖沙嘴寶勒巷豐利商業大廈的「新一代卡拉OK」,與李家豪、董勝飛、柳應達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謀殺17名男女。被告仍毋須答辯,明年1月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案件編號:ESCC61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