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警依程序調查

議員促警依程序調查

【本報訊】警務人員發生男女感情糾紛,甚至演變成刑事案件並非罕見,今年較早前新界北總區一名警署警長曾不堪同袍追求其警花女友,涉嫌向情敵濫發短訊而受查;上月一名「O記」探員更因被任職空姐的妻子懷疑沾花惹草並提出離婚,爭執後吞槍自殺。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認為,警方對所有懷疑家暴案件都應一視同仁處理。

事件破壞警隊形象

李卓人指出,警方一向對外宣稱對家庭暴力案件「零容忍」,所以對涉及警務人員的懷疑家暴案,也應一視同仁,否則有包庇「自己友」之嫌,「應該要做足晒程序,錄口供、調查,缺一不可。」他強調,警務人員是執法者,社會對他們有更嚴謹的要求,因此除了要調查事件是否涉及刑事,還要展開內部紀律程序。他認為,今次事件破壞警隊形象,令市民對警務人員信心大打折扣。
有中層警務人員則表示,部門沒有明文規範警察不能與同袍或下屬發展感情關係,婚外情也只是道德及社會規範問題,除非影響工作或涉及刑事,否則管方難以過問,也未必會因為家屬到警署爭執,而對有關人員作紀律處分。

警隊近年桃色醜聞

08年11月--新界北交通部一名警署警長疑不堪警花女友被另一男警追求,向情敵濫發短訊被調職及調查

08年7月--九龍總區一名警員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出手毆打妻子被捕,列作普通襲擊處理

08年3月--一名水警警長進行反走私行動時非禮女警,被判囚三個月

07年3月 秀茂坪警署女高級督察疑電話騷擾前男友,被控「無合理因由不斷打電話滋擾」

06年11月--中區警署一名已婚刑事調查隊探員與涉及偷竊案的律師樓女職員,在警隊私家車內發生性行為,被調職及內部調查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