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苦主要求對質 中銀報警<br>12萬買雷曼產品 稱遭主任誤導

女苦主要求對質 中銀報警
12萬買雷曼產品 稱遭主任誤導

【本報訊】西環一名老婦買了雷曼產品變成苦主,失去12萬元畢生積蓄與銀行多度交涉無果,昨午在丈夫和子女陪同下再往西環第一街的中國銀行(香港)理論,要求當日游說她將該筆定期款項轉往所謂高息定期、實是雷曼產品的女主任對質,銀行拒絕並報警處理,擾攘一小時後女苦主無奈離開。

要求取消 無法如願

受害人姓黎(63歲),其丈夫姓陳,育有兩女一子。女事主表示,她早年住第一街後來遷往干諾道西,12萬元款項一直在第一街55號中國銀行作定期;在06年定期到期,姓林的女客戶服務主任游說她改用其他高息定期,稱有五厘多利息,但規定要定存五年半,她簽完名後返家與家人商議,認為時間太長,翌日曾到銀行要求取消但無法如願。

雙方爭論 警列糾紛

及至本年9月,她收到銀行來電說雷曼出了事,着她到銀行取文件,她才知所謂高息定期其實是雷曼產品,畢生積蓄全數泡湯。
女事主向政府各部門和中銀投訴指被誤導,要求調查均無結果。昨下午4時半,女事主在丈夫、三子女和幼子女友陪同下到第一街中銀理論。
她堅持要找當年姓林的女客戶服務主任對質,分行經理拒絕,雙方爭論,經理又指有人滋擾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將事件列作糾紛,最後女事主一家擾攘一個小時被迫離開。黎婦訴說為此事需服抗抑鬱藥,指摘銀行以大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