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辯稱因兄患愛滋病要錢治療,聘用8名待業青年或學生,以虛假公司及住址證明向財務公司借貸,於短短半年間申請17.8萬元貸款,但只成功申請7.8萬元。被指為主腦的青年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6個月,有份提供個人資料申請貸款的女被告,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暫委法官阮偉明昨指,24歲被告伍飛達否認是主腦,但他在案中角色重要,當時18歲的女被告林容容只想搵快錢,雖然詐騙獲利不多,卻嚴重破壞商業社會正常運作,不能輕饒。 案件編號:DCCC1126/07&5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