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聯合醫院早前爆出遺失載有病人資料的USB手指事件,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發表調查報告。公署裁定聯合醫院違反私隱條例,雖然院方向公署供稱已為員工提供保障私隱培訓,但遺失USB手指的護士踢爆指,事發前從沒接受任何培訓。公署建議醫護人員使用內聯網代替USB手指。
報告指出,X護士去年10月20日發現遺失載有26名病人資料的USB手指,但未能確定何時或如何遺失,直至今年1月17日才向上級報告。公署其後接獲受影響的精神科病人投訴,遂展開調查。
遺病人資料判違私隱例
聯合醫院行政總監陸志聰向公署供稱,院方不時提供培訓及講座,並透過電郵及內聯網等,讓職員了解USB手指使用政策及指引;但他承認院方沒有針對性規定當職員遺失病人資料時,應何時向院方報告。
不過X護士作供時反駁,事發前院方只口頭通知她使用USB手指的程序及要求;直至今年5月、即公立醫院爆出連串遺失USB手指事件後,才有培訓、講座及內部通告。
報告總結稱,雙方證供顯示傳達有關資訊機制「實在存在問題」,而且有關指引沒確實提醒員工如何使用USB手指,因此裁定院方違反私隱條例。由於院方事發後已停用USB手指,沒有迹象顯示事件會重演,因此沒有向醫院管理局發執行通知。聯合醫院發言人回應稱,接納報告結果,院方會考慮執行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