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表敦厚的千面騙子,憑藉精湛的演技、熟練的偽造文件技術、優良的服務態度,八年間瞞騙12間公司的負責人,獲得文員、市場經理甚至心理學家等職位,然後趁機虧空公款逾365萬元,更一直利用不同身份逃避警方追查。情節猶如電影《捉智雙雄》,涉案騙徒早前認罪,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囚7年,達刑期上限,惟警方認為刑罰過輕,考慮上訴。 記者:楊家樂
暫委法官馬保華昨指,現年33歲的被告林振輝為使自己獲益,自01年起年年犯法,更於警方保釋期間一再進行詐騙,就他承認的盜竊、藏虛假文件及偽鈔等28項控罪,刑期總計達21年8個月,即使考慮認罪等因素,也應判監8年9個月。
不過礙於法例所限,連同他違反01年的緩刑令,區院法官只能判處最高的7年監禁。
工作水準高獲信任
被告聞判後神情冷靜,默默跟隨懲教署職員由犯人欄步向羈留室,未有抬頭望向專程到庭旁聽的年邁母親。其母稍後向辯方律師詢問數句,便戴上口罩,黯然離開法庭。
負責調查本案的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陳淑芬及荃灣區重案組警長謝錫雄,昨日會見傳媒,表示有受騙僱主曾向警方透露,因為被告工作水準高,與同事相處融洽,所以對他信任有加。
由於被告主要經勞工處求職,故警方曾與處方商討對策,並向僱主發出通告,終引起一名外籍行政總裁懷疑被告身份,報警之餘,更以示範工作程序為由拖延時間,令警方能及時上門拘捕被告。
警方呼籲僱主查核求職者證件真偽,遇上「過高學歷、過低要求」的人,須加倍警惕。
警方又稱,被告單獨行事,長期犯案,性質罕見;惟現時判刑只達區院上限,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因此會與律政司商議,決定是否上訴。律政司發言人稱,先研究判詞及案例,才決定會否要求加刑;但根據初步資料,就同類案件而言,本案的判刑屬「合適範圍之內」。
利用偽造劍橋文憑
案情透露,被告於01年起利用偽造的身份證及劍橋大學畢業文憑等文件,於多間不同業務的公司覓得工作,更試過一個月內,由貿易公司文員晉升至總經理,然後藉職權虧空公款。其間他曾被捕,但棄保潛逃回內地,旋即又以假身份返港,繼續犯案,直至今年6月就擒。
案件編號:DCCC822,97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