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言<br>乘客若曾襲司機可被控誤殺

專家之言
乘客若曾襲司機可被控誤殺

的士司機狂追搭霸王車乘客100米猝死事件,警方事後拘捕涉案男子,他究竟要否為司機的死負上刑責呢?律師鄧達明指,最重要是法醫剖屍找出致死原因,若發現死者與乘客曾經糾纏或曾遇襲,乘客可能干犯毆打傷人罪,若驗屍發現傷勢足以致命,乘客更可能被控誤殺,甚至最嚴重的謀殺罪。
律師梁永鏗則謂,事件中的乘客只是違反未付車資的刑事條例,除非該乘客曾襲擊司機,否則很難證明他有意圖傷害對方,故並不構成刑事成份,亦很難就其猝死進行民事索償。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8條有關車費的罪行,任何人「明知及有理由相信」自己無能力繳付應付的車費,而意圖逃避繳付合法車費,即屬犯法,罪成可被判罰款3,000元及入獄6個月。

激動狂奔可誘發心臟病

此外,昨日凌晨事發時氣溫僅11.5℃,律敦治醫院內科顧問醫生劉育港指出,低溫下心臟需要增加跳動保持身體暖和,增加心臟負荷。而事發時司機突然狂奔100米追逐,心跳加快,令心臟負荷激增,加上當時事主情緒激動,若其間出現身體碰撞,就可能令血壓急升。若事主患有心臟病,飆升的血壓足以誘發心臟血管毛病或其他隱性心臟病。
至於事主在追逐過後跟警員錄取口供時才發病暈倒,劉育港解釋,若事主心臟冠狀動脈血管內壁出現粥樣硬化,內壁佈滿含脂肪膽固醇,一旦心臟遇刺激超出負荷,便可能引致冠狀動脈血管內壁爆裂;這時血液內血小板和紅血球會附於缺口形成大血塊,阻塞血管內壁剩餘空位,最終導致血管栓塞致命。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