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其耀為官之道的五至八條是:
「五,必須把會做人放在首位,然後才是會做事。這裏的做人做事你可別理解為德才兼備的意思。這裏說的做人,就是搞關係。做事是實際工作,實際工作會不會都無所謂。做人就是把自己作為一個點,編織到上下左右的網中,成為這個網的一部分。現在說誰工作能力強,一點都不是說他做事能力強,而是指做人能力強。呵呵,你看那些把能力理解為做事的人,有好日子過才怪。
「六,我們的社會無論外表怎樣變化,其實質都是農民社會。我們周圍的人無論外表是什麼,骨子裏都是農民。農民的特點是目光短淺,注重眼前利益。所以你做事的方式方法必須具有農民特點,要搞短期利益,要鼠目寸光。一旦你把眼光放遠,你就不屬於這個群體了,後果可想而知。
「七,要相信拍馬是一種高級藝術。千萬不要以為拍馬只要豁出臉皮就行,豁得出去的女人很多,可傍上大款的或把自己賣個好價錢的是極少數,大部分還是做了低層的三陪小姐。這和拍馬是一樣的道理。拍馬就是為了得到上級的賞識。在人治的社會裏,上級賞識是升官的唯一途徑,別的都是形式。
「八,所有法律法規、政策制度都不是必須嚴格遵守的,確切地說,執行起來都是可以變通的。但又不是人人可以違反的。什麼時候堅決遵守,什麼時候偷偷違反,讓誰違反,要審勢而定,否則寬嚴皆誤。」
既寫出了中國官場的金科玉律,何以又墮入陷阱中,以貪污罪被捕而判刑呢?原因是:他雖有這樣精警的感受,卻未能完全照自己所定準則實行。若嚴格實行,又怎會有這封給兒子的信呢?寫成信,終究太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