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水灣那間丟空了整整五年的靠海白屋叫做海景大樓,但確實只得海景和大樓,夏天有一家小食店經營出租儲物箱,其餘吉位這麼近又這麼遠地彷彿跟海灘死對頭,總之遊人勿近。政府現在說因為維修費用貴,要批給財團建酒店。乍聽很難接受,但細節似乎不錯。酒店有高度限制,約莫四層高,不可能擋風景。酒店假如屬家庭式精品款,根本容納不下大量遊客,不可能對交通構成重壓。有了海景小酒店,餐飲有着落,喜歡冬日遠離工展會、時代廣場或者旺角行人專用區趁墟的市民,就有一個清新平實的去處。酒店外型只要不是三尖八角,比百步之外那個大而無當的玻璃幕牆購物商場(也是丟空狀態)中肯就得。能沿用現在白屋的設計更好,最好有沙灘屋懶洋洋feel。
反對陣營也有道理,但堅持之中有一樣我極力反對,就是交由康文署管理。康記?唔使審計署點名惡批都知它無能。依賴曾家班政府不如自己諗計吧。否則到白屋七八十歲(家下60)連鄰家孩子都放棄垃圾多、油污多、遊客多和小偷多的淺水灣之時,這塊南區五星級爛灘,搵茂里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