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引述消息報道,銀監會已遞交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的建議,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或成為第一批開辦試點,通過後將會公佈《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按《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