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港教育條例規管的香港持續教育書院,繼早前多次被學生投訴其開辦可獲持續進修基金資助的課程貨不對辦,遭勞工及福利局點名考慮被除名後,本報近日接獲有讀者於一年半前在該校報讀課程,繳交學費後一直未獲安排上課或退款,教育局正跟進有關個案。
事主要求退款不果
讀者李先生於去年6月14日到該校旺角分校報讀雅思英語高階精讀課程,繳付學費12,800元,他並填寫持續進修基金資助申請表格,開課日期為翌月19日。他稱,報名後一直等候校方通知開課詳情,惟沒有下文,他多次與校方聯絡,要求盡快安排課程或退款,惟至今仍未收到校方明確的回覆,他不忿地說:「到𠵱家都未上過一堂,校方話通知過我,但冇任何證明。」
本報就李先生個案向持續教育書院查詢,惟至截稿仍未獲回覆。
教育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正協助一名香港持續教育書院(旺角分校)的學生處理其退款申請,其他人如有需要協助,可聯絡該局油尖旺區學校發展組查詢(電話:36984163)。教育局指有關書院為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根據教育條例規定,學校如未能依收據或課程單張所列的日期開辦課程,而學生又拒絕接受學校提供的新安排,並提出退款要求,校方必須在最遲一個月內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回學費。
檔案編號:1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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