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0年前在加拿大溫哥華綁架一名香港少女被判刑15年半的香港男子陳志偉,較早前以犯案前腦部曾受傷獲上訴法庭減刑2年半後,扣除假期應可出獄,疑擔心刑滿後會被遣返香港,翌日從一個低度設防的監獄逃脫,當地警方警告市民不要接近他,一旦發現他的行蹤,立刻報警。
98年綁架17歲港女
越獄囚犯陳志偉(34歲),5呎5吋高,重144磅,據溫哥華當地報章報道,陳於88年隨家人移民加拿大,曾是被綁架女事主的同學,1998年陳志偉與同來自香港的同黨莊嘉偉,與另兩同黨暴力綁架一名17歲的香港女移民,兩人並當着女孩的母親綁走肉參,勒索50萬加元贖金,受害人被禁錮12天,且遭性侵犯。警方在兩綁匪與家人討論贖金及交款地點時追蹤而至拘捕兩人,並在陳駕駛的汽車尾箱救回肉參。陳於2000年被判刑15年半,由被捕日起計算,刑滿要遣返香港,莊被判監14年。
以腦部受傷獲減刑
陳志偉在服刑數年後,聲稱自己在1994年因車禍導致腦部受傷,要求上訴庭減刑,提出腦傷可減弱他的認知能力,並在參與綁架時做出錯誤的決定。
至上周三,上訴庭3位法官在書面判決書中一致同意,減輕陳的刑期2年半。沒料到他在獲知減刑後翌日,卻從低度設防的弗爾代爾監獄(FerndaleInstitution)逃脫。加拿大警方事後發圖追捕陳,呼籲市民協助緝捕。陳志偉越獄前已服刑10年,在獄中表現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