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捷生雜文:擲鞋、擲蕉和擲頭顱 - 孔捷生

孔捷生雜文:擲鞋、擲蕉和擲頭顱 - 孔捷生

布殊遭飛鞋突襲,一度令吾族雙料憤青(即既愛己國也替別人仗義愛國)頗為亢奮。殊不知伊拉克記者亁坤一擲,卻擲出了雙贏之局,不但他成為民族英雄,美國人也獲得了豐富的娛樂享受。民望甚低的布殊憑藉這臨去秋波,一夜之間成了「師奶殺手」,他身手矯健的躲閃騰挪,俘獲了無數電視機前家庭主婦的心。
據悉那雙勢若奔雷的皮鞋,已被阿拉伯巨賈以千萬美元天價求購。其實美國商界若非置身金融海嘯風口浪尖,也不乏競價之人。如今美國人荷包縮水,「惡搞」興頭反而益發高漲,擲鞋片段在各電視台勁播,直至「爆鏡」方休。某個夜間毒舌搞笑節目的主持人放出話來,對布殊很不服氣,他要「以身試鞋」,你們有本事儘管放馬過來!結果這位名嘴被鞋擲得龜縮桌底……這還未算惡搞高潮,白宮外面舉行了一個武林大會,一群暗器練家子會同遊客大擲其鞋,各種尺碼的皮鞋、球鞋、女鞋、拖鞋勢如飛蝗,追擲穿着囚衣的假布殊。結果假的真不了,布殊替身被擲得屁滾尿流。萬國傳媒都在現場拍攝,連同阿拉伯半島電視台也在直播報道。
布殊身手固然不俗,但壓箱底的絕活還未拿出來,他當年是棒球好手,若祭出不閃不避的真功夫,左右開弓「接殺」那兩隻流星飛鞋,他或可鹹魚翻生成為美國英雄也未可知。
說來布殊為自己聲望的救市之舉,並不在於獨門騰挪技巧,而在於面對擲鞋「我沒有感到受威脅」,還添加一句美式幽默「我記得那鞋是十碼。」按民主國家的法制,當事人不追究,那名「投手」便擲鞋無罪。只是伊拉克政府「擦鞋」心切才去捉人。在美方敦促下,他的兩個同事被釋放,奈何他本人被打得破了相,這一來倒不好馬上放人了。
由擲鞋風波又想到香港立法會的擲蕉事件,再念及胡錦濤訪美時的白宮草坪演講,突遭某女士鬧場,胡主席惜無處變不驚之氣度,竟把背熟的講稿給嚇忘了,只好掏出文本照本宣科。那女士確實有違新聞記者守則,此事發生在美國,無非就是逐離採訪現場,吊銷採訪資格而已。你在中國對黨國領導人喊一嗓子試試,那是甚麼下場?
究深一層,在中國莫說擲活人,便是擲死人也治重罪。記得八九年向天安門毛像擲顏料的幾位湖南老鄉嗎?判個污損公物的輕罪本無不可,可憐他們判刑十多年才把牢底坐穿!
在伊拉克擲鞋可以成為民族英雄,在中國卻是說幾句真話都要擲頭顱的。《08憲章》的發起人至今「人間蒸發」,不知去向。須知中國政府簽署十年之久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文規定「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媒介。」
「莫道書生空議論,頭顱擲處血斑斑」,寫下此句的鄧拓果然丟了頭顱。中國人還要丟多少頭顱,才能換取自由說話的權利?
逢周一、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