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頻倒閉逃避欠債<br>北京追捕「走佬」外商

外資企業頻倒閉逃避欠債
北京追捕「走佬」外商

金融海嘯下,外資企業逃離中國情況越來越嚴重,更不乏惡意「欠債走佬」者。有鑑於此,中國公安部、外交部等四個部門聯合制訂文件,規定如外資屬非正常撤離(即惡意走佬)導致中方損失,將進行跨國(或跨地區)追究責任或欠債,並通過司法互助,將外逃的債主引渡回中國受審。有港商指,當局應首重改善營商環境,「而唔係郁唔郁就拉人。」但北京學者指,此舉對「走佬」逃債的外資有阻嚇作用。

由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頒佈的《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相關利益方跨國追究與訴訟工作指引》,明確指出,一旦發生外資惡意「走佬」事件後,中方當事人要及時報案,中國司法部門將通過有關當局,向有關國家或地區發出司法協助請求,追究惡意外逃者,而與中國簽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國家地區,有義務向中方提供協助,向當事人送達傳票、起訴書等,調取證據,並協助調查外逃者和其資金下落,搜查和扣押其相關物品等。

 

港資合俊玩具廠倒閉後,大批工人在廠外聚集抗議。

東莞早前有港資廠老闆「走佬」,地方政府墊支工人薪金。

將債主引渡回中國受審

指引又指,當事人在中國法院起訴獲勝後,如外逃資方在中國境內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勝訴方可請求對方所在國或地區的法院,代為執行中國法院的判決裁定。對惡意走佬且避欠繳稅額巨大者,有關部門在立案後可視具體案情,通過中央機關或外交渠道,向對方所在國或地區提出引渡請求,或刑事訴訟移轉請求,將對方引渡回中國依法追究。
資料顯示,迄今中國已與近50個國家和地區締結了司法協助條約和引渡條約,涉及民商事、刑事司法協助和引渡。簽約面基本覆蓋在中國投資所涉的外資所在國。本港與內地雖未簽署引渡條約,但兩地司法互助日趨緊密已成事實。台灣與大陸之間的司法互助,亦隨着兩岸關係趨緩正在密切交流中。目前,在內地引起關注的外資「惡意走佬」事件,主要涉及台、港、日本及韓國等外資企業。
在北京從事建材業生意的港商Alan表示,外商在內地經營出問題而「老佬」,多數是不得已,當局應首先考慮改善經營環境,而不是「郁唔郁就要拉人」。北京經濟學者仲大軍則指,中國政府對外資外流防範不夠,直到情況惡化,中方利益嚴重受損,社會穩定受到衝擊,才想到出招制止,「雖然當局的動作太晚了,也不管他們是不是做騷,但肯定會有一定阻嚇作用,讓那些惡意撤離的外資,有所顧忌。」
新華網/本報記者

追究「走佬」外資程序

1)外資非正常撤離,中方當事人應向內地的法院或公安申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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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與中國有司法互助的國家(或地區)提出司法協助請求,如協助調查涉案人員的下落和資金狀況,搜查或扣押相關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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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方當事人若訴訟獲勝,外方在華無財產可供執行,可請求對方所在國(地區)的法院執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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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惡意逃債數額巨大者,將通過司法或外交渠道向對方所在國(地區)提出引渡,依法追究

資料來源:新華網

今年外資「走佬」事件簿

11月01日
東莞長安鎮的台資韋旭鞋廠老闆走佬,留下700萬元債務,4,000工人被欠薪

10月25日
廈門的港資星星實業公司老闆失蹤,工廠倒閉,數千員工被欠薪

10月17日
東莞最大的港資玩具廠合俊、俊領老闆走佬,欠6,000工人共2,400多萬元薪金

10月17日
深圳港資創億玩具廠老闆失蹤,800工人被欠薪兩個月

10月17日
港資百靈達公司深圳廠房關閉,1,200名工人被欠薪

10月10日
江蘇常熟著名台資鋼鐵企業中國金屬,無力償還7.06億元貸款,欠債30億,20名高層不知所終,3,000多名員工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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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