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司機於當值期間,喝下一支啤酒,然後繼續駕駛政府輕型貨車,結果轉線時撞到另一輛客貨車而被控。涉案司機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及醉酒駕駛兩罪,裁判官郭啓安斥責他於工作時飲酒,行為愚蠢,鑑於他紀錄良好,當時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多,故輕判罰款5,000元,並只停牌兩個月。
現年53歲的被告倪志雄,報稱公務員。辯方求情指,被告已任職政府部門司機逾16年,一直未有交通定罪紀錄,案發當日只因慶祝同僚有喜事,午飯時喝了一支啤酒,才會出事。辯方續指,正在供樓的被告如遭勒令停牌超過3個月,有可能喪失工作甚至長俸,因此要求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82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