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機場書店看到一本雜誌叫《奢侈品》,即時好奇想看看國內奢侈品的範圍,看先富起來的族群視什麼為奢侈,能否有助內需對保八保七有所貢獻。
那雜誌定義的奢侈品包括汽車、名錶、名牌時裝。
除了汽車,手錶及衣服其實是必需品,只是一加上個「名」字及「時」字,就成為非必要性花費,即是奢侈。立時倒抽一口涼氣,很多年前,也花過不少寃枉錢在「名」錶與「時」裝上,幸而以超英趕美速度回頭是岸。
問心當初毫無炫耀性消費的心態,只是有些錶的確美如藝術品,有衣服素質好的不幸都是名牌,但是,一想到一隻機械手錶夠精良夠好看的話,是可以戴到終老,比「只願一生愛一人」更易做到。一念及名牌時裝穿不夠一年便會過時,我的錢為什麼要給所謂潮流領導人設計出來,每年一度媲美金融衍生工具的提款機掠奪;我的衣服穿得再好看,也不過為別人提供眼福,並不能換來幸福。
希望沒有得罪人及影響消費意欲指數,卻忍不住要說,「人靠衣裝」可能有它的道理,但不用追時尚,一追再追,破費事小,浪費地球耕地事大,永不過時最簡單的設計,一次過買同碼不同色,已夠穿到不用靠衣裝做人的階段,那才是最品味,而且有品。
無論有沒有金融海嘯,奢侈品總有更有品的代替品,即使花得起,多一件只能穿一兩次的時裝異服,那成本夠用來助養多少個兒童?尤其海嘯下,多個慈善機構籌款艱難,非洲愛滋問題已嚴重到影響經濟民生,少一件時裝多捐一次錢,才追得上時局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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