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特首董建華世交、出身航運業的商人阮喬坤,今年1月身故後,觸發其子女與阮生前的同居女友兼生意拍檔掀起訴訟,爭奪2,600萬元資產。阮的兒子昨入稟高等法院,指亡父女友私自取走亡父放在公司保險箱的樓契及珠寶等財物,並強佔亡父名下跑馬地物業居住,要求法庭頒令要她將物業交吉、退還財物及交代其他租金收入。
遺產總值約2600萬
新加坡籍的原告YuenMingHwaFrancois,為其父阮喬坤的遺產管理人,被告為羅美堅。雙方因爭任遺產管理人,早前已於高等法院興訟。根據當時的判詞,羅美堅向法庭指自己與阮喬坤同居,也是生意拍檔,兩人名下持有數間公司,她有權從遺產申索贍養費。而阮享年84歲,與妻已離婚,並無留下遺囑。原告為阮的兒子,於兩名弟妹同意下,向法院申請任遺產管理人,指他們為亡父遺產唯一的受益人。直至今年9月28日計,阮名下遺產總值約2,600萬元,包括現金、私人公司股權、股票及物業等。高院最後判令原告只需將10萬新加坡元(折約54萬港元)交予法庭作為擔保,承諾恰當管理遺產,便可獲准成為遺產管理人。
曾促退還資產被拒
原告昨在入稟狀指,亡父名下共有多個物業包括跑馬地雲地利台、天水圍嘉湖山莊、上海水城南路55號及鴨脷洲海怡半島車位,其中上海物業的地契及其他在港物業的鎖匙及樓契,現時均在被告手上。又指她與亡父生前同居的雲地利台物業,強佔自住,將嘉湖山莊及海怡半島車位放租,亡父北角辦公室保險箱中有收藏品,包括四張首日封、兩個金吊墜、一條真珠頸鏈、一條鑽石手鏈及一本銀行支票簿,也被她據為己有。
原告多次以遺產管理人身份發信要求被告退還上述資產,但遭拒絕,遂興訟要求被告將雲地利台物業交吉,交還所有物業鎖匙、地契及其他財產,並就出租物業,交代租金收入。
案件編號:HCA2682/08
阮喬坤曾與董浩雲共事
【本報訊】阮喬坤出身船運業,據《董浩雲日記》(圖)一書記載,董建華父親董浩雲曾與阮喬坤共事。資料顯示,阮喬坤父親阮芝勝早年在上海從事船務,與中國航運業翹楚顧宗瑞份屬友好,而顧宗瑞是董建華的外祖父。阮喬坤於50年代初期來港,曾任職復興航業公司,其後加入董氏集團,駐守歐洲,負責監督新船建造。阮於66年返港,兩年後赴新加坡分公司工作,後於74年離開董氏集團,自組公司。
被告以未亡人登訃文
至於本案被告羅美堅,於今年1月15日曾以未亡人「阮羅美堅」身份,在本港報章刊登訃文,稱呼阮喬坤為「先夫」。阮喬坤的治喪委員會成員均為他的世交,包括董建華弟董建成、妹董建平、舅母顧水文梅,以及顧宗瑞孫顧建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