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測酒精儀3秒有結果<br>明年二月九日抽查 拒測試可囚三年

新測酒精儀3秒有結果
明年二月九日抽查 拒測試可囚三年

【本報訊】全港所有駕駛人士在明年2月9日起,即使開車前沒有飲酒,也有機會被警方在路障中截停,在毋須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要求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為加快測試時間,警方已購買120部新儀器-「酒精計500」(Alcolmeter500),3至4秒內可顯示結果,司機最快兩分鐘內完成整個測試程序。司機若不肯接受測試,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
交通總部總警司高富士昨簡介測試程序時表示,《道路交通(修訂)條例》授權警方可在任何時間、地點,毋須合理懷疑下要求司機測試。警方初步訓練200名警員,使用更快捷、在歐美及澳洲等警隊也有使用的「酒精計500」新儀器。司機只需深呼吸吹一口氣,3至4秒內就會顯示結果。

全過程約兩分鐘

巴士、的士、小巴、私家車,甚至警車等政府車輛,也有可能被交通警抽中,要求司機接受測試。若司機每100毫升呼氣中酒精含量為19微克或以下,「酒精計500」會顯示「PASS」(合格)字眼,司機可以離開。連同司機駛入路障、警員填寫司機資料等程序,整個過程需時約2分鐘。
若司機的呼氣酒精含量在20微克或以上,儀器會出現「FAIL」(不合格)字樣,司機會被要求落車,接受俗稱「細機」的DragerAlcotest7410儀器進一步測試。
現時法例訂明駕駛人士的酒精呼氣限度為每100毫升呼氣內含22微克。「細機」會顯示酒精呼氣含量讀數,如在22微克或以上,司機會即時被捕,返警署接受俗稱「大機」Alcotest7110的進一步測試。
警方解釋,使用新機「酒精計500」目的是希望讓沒飲酒的司機盡快完成測試,減低對駕駛人士和乘客的影響。警方會在明年六月檢討隨機測試的運作。
今年首11個月有1192人涉酒後駕駛被捕,醉駕造成的傷亡率高達22.4%,較整體交通意外15%傷亡率為高。此外,警方本周二起至明年2月期間會進行反酒後駕駛行動「Quickchaser」。

黑色的「酒精計500」用作隨機給駕駛者進行測試,如不合格,會即場以白色的DragerAlcotest7410(右)進行顯示詳細酒精讀數的測試。

警方隨機酒精呼氣測試問答

問:何謂隨機測試,何時實施?
答:隨機測試是指警方毋須在合理懷疑下,隨時隨地都可要求司機測試,明年2月9日實施

問:那些司機會被選中?
答:警方會在路障、公路截查行動中,以抽選車輛,私家車、小巴、巴士、的士,甚至警車等政府車輛司機,也可能被要求測試

問:測試過程及需時多久?
答:警員會以新機「酒精計500」給司機呼氣,及登記司機資料,若呼氣酒精含量19微克或以下,儀器會顯示pass,司機可離開,過程約2分鐘
答:若呼氣酒精含量為20微克或上,警員會要求司機以俗稱「細機」的DragerAlcotest儀器再測試,如顯示讀數超過法定標準(即22微克),司機會即時被捕

問:司機拒絕接受隨機測試有何後果?
答: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年

資料來源:警務處/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