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洗錢案:扁應否收押交地院裁決

陳水扁洗錢案:扁應否收押交地院裁決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是否再被收押添上變數。高等法院審理特偵組提出的上訴後,昨晚裁定將扁無保獲釋的決定,發還台北地院重審。
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合議庭認為陳水扁有逃亡及隱匿證據之嫌,才決定將阿扁獲釋案發還重審。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稱,合議庭收到高院相關文件後,會決定何時開庭。扁則強調自己已是卸任總統,沒有特殊身份,絕不會逃亡。

傳提走1.7億買豪宅

特偵組則繼續追查扁家資金下落。有消息指阿扁夫婦今年3月派人從國泰世華保險箱提走7.4億元新台幣(下同,約1.7億港元)現金,部份透過人頭賬戶滙到海外,而有1.7億元(約3,991萬港元)用於購買玉山官邸附近豪宅「元大一品苑」,同時,亦透過力麒建設子公司,購買台北一棟大樓,將現金放在地下室裏。
此外,扁上周六與家人食飯時,外孫突然問:「你還叫2630(扁在看守所囚衣編號)嗎?」令阿扁不知如何回答,而扁媳黃睿靚閱畢起訴書,知道被要求「從重量刑」後嚇至狂哭不已,嚷着要回娘家。
台灣《壹週刊》/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