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狎女童車震教師准保釋

涉狎女童車震教師准保釋

【本報訊】警方今年5月巡至城門水塘引水道時,發現一輛停泊僻靜路邊的私家車「車震」,一名33歲小學男教師,涉嫌在車廂內向一名15歲女生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涉案前教師投訴軍裝警員未有作出警誡便錄取口供,又指警員取走他的手機,不准他通知家人及律師。
被告楊天順案發時任教於荃灣一間小學,校長早前回覆本報查詢,指楊天順已不在該校任教。中等身材的被告昨穿藍色恤衫、黑色外套及黑色長褲,並有兩名女親友陪同到庭。被告戴黑色框眼鏡,應訊時神情並不緊張,只是雙手垂低交搭身前,聆聽繙譯員宣讀控罪內容。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5月26日,在荃灣城門水塘引水道S地段附近停泊的一輛豐田牌子的私家車內,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被告以平淡聲線回答明白控罪。

下月二日轉解地院

控方暫不聆取答辯,申請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審理,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增加保釋條件,被告不可接觸證人。裁判官黃崇厚遂向被告講解其法律權利,被告細心聆聽後,連隨說「唔該」。
律師申請保釋時指,被告投訴軍裝警員未作任何警誡進行錄取口供,且遭警員引導;又指警員取走他的手機,不准他通知家人及律師。被告選擇以中文審訊,並保留提供不在現場證供的權利。
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不准騷擾證人,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境,定時往荃灣警署報到,案件押後下月2日轉解區域法院。
案件編號:TWCC36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