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廚房工人兩度光顧同一間「一樓一鳳」,聲稱跟中年鳳姐議價不遂,不歡而散。今年農曆年初三「赤口」,第三度上門時,再因收費問題遭鳳姐粗言穢語對待。工人用菜刀斬傷鳳姐,令她頭部骨裂、左手指傷及筋腱,事後更對男性產生害怕感。涉案工人昨在高等法院因蓄意傷人罪,判囚6年8個月。
記者:梁瑞珮
法官張慧玲宣判指,雖然被告聲稱在案發前服食藍精靈,受藥物影響,但被告帶備菜刀,顯示行為是深謀遠慮及有備而來,反觀受害鳳姐毫無準備,手無寸鐵。法官又指,事主已肯減價遷就,即使被告仍覺受侮辱,也不應做出極端及不合法的行為,考慮案情的獨特性及公眾利益,判刑須具阻嚇性。
事主受創後害怕男性
法官引述事主的心理報告,指她事後對男性產生害怕感,連單獨乘搭電梯亦不敢,害怕遭人突襲,造成不能磨滅的心靈創傷,曾萌輕生念頭,惟想到照顧兒子,才放棄自殺。事主又因其妓女身份,感到恥辱,不敢向人傾訴及求助,表明不會接納被告道歉。心理專家認為,事主出現受創傷而引發抑鬱,建議接受心理輔導。
被告留售貨收據落網
被告廖學創(24歲),有濫用危險藥物前科。案情指,事主(41歲)在觀塘物華街一單位經營一樓一鳳。今年2月9日晚上約11時,被告往上址跟事主議價,她把收費由300元減至120元,被告仍感不滿。
事主其後轉身準備開門讓被告離開之際,突然遭被告從後襲擊。事主衝出單位呼救,經營一樓一鳳的鄰居出來援手,被告即拔足逃走。警方在現場撿獲數張售貨收據,載有被告朋友的資料,並於同月12日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