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墮噴水池裁定死於意外

男童墮噴水池裁定死於意外

【本報訊】四歲男童在屯門蝴蝶邨商場對開噴水池附近玩耍時,跌入渾濁水池十分鐘,才被見義勇為的舊街坊救起,留院七日終告不治。陪審團一致裁定男童跌入水池後頭部受傷及遇溺致死,裁定他死於意外。
陪審團建議,房委會應制訂嚴謹機制,監管外判商工作,並保留清晰書面紀錄,以及改善水池的設計,加強安全措施防止意外,又建議政府就家長看管兒童一事,加強教育宣傳。屯門區議員蘇愛群指應改建涉案噴水池,以減少陷阱。
男童父親曾質疑保安員未有即時救人,他昨日未有回應會否循民事追討賠償。

保安員關水泵未落水救人

死者關俊偉與父母居於屯門蝴蝶邨。其60歲外婆於去年11月23日下午5時,接死者放學,行經事發噴水池,死者與其他小童在空地玩耍時跌入水池。兩名保安員到場,因不諳水性,未有下水救人,只關上水泵,當時有百人圍觀。死者墮入水池約十分鐘後,由一名舊街坊救起,但他已無反應。法醫指死者右邊頭骨裂開,相信墮水前已受傷,死因則是頭部受傷及遇溺。
案件編號:CCDI92/08